级表彰者加4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3、关心党组织发展建设,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条加3分。4、积极参加服务他人的活动,成绩突出,受院级表彰者加3分,受校级表彰者加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5、在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获院级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校级前三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20分;在其他文体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7分、5分、3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12分。6、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12分;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3分。7、班导生工作考核优秀者加10分,合格者加5分,被评为“十佳班导生”者加15分;参与“一帮一”工作,被帮扶对象成绩提高5名以上者加5分;学生干部工作完成突出者加15分。8、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0加8分,居班级前20加4分。9、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10、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加2分。11、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个。第六条学生党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在党员考核中给予扣分。同一事件(含行政处分),不重复扣分(以文件、记录、登记等材料为依据)。1、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支部活动等,每次扣4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理论学习、支部活动中请假2次以上,扣4分。2、不按时上交党组织所需材料,每次扣4分。
f3、在寝室存放危险物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煤油炉和酒精炉等做饭烧菜者,每次扣8分。
4、违规使用电脑,每次扣6分。5、晚归,每次扣3分;未归,每次扣6分。6、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每次扣4分。7、旷课一学时扣4分,迟到、早退或违反课堂纪律每次扣2分(包括早晚自习)。8、在各种检查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每次扣10分。9、对于组织交待的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认真者,视情况扣210分。10、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后50扣4分,居班级后30扣8分,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扣2分门。11、担任班导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12、该学期道德币原始存储数少于6个者扣5分。13、其它方面违纪,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20分。第七条党员考核分评定程序1、党员考核分每学期评定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在党员考核分评定之前一周,各系应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员考核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