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以员工与部门发布的月度部门员工重点工作计划为重点,结合日常等工作进行考核。第十四条根据工程部岗位设置不同,对不同岗位员工采取不同的考核权重。权重随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考核内容比重分别如下主管及以上岗位: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占权重的60,日常工作占30,劳动纪律10。专责及以下岗位: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占权重的30,日常工作占60,劳动纪律10。
第十五条每月初按公司发布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及领导临时安排,部门根据当月工作任务,要求每位员工根据本岗位职责及所担负的基本工作任务,列出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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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每位员工月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领导批准后作为员工当月主要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每月底对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小组对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按照以结果为导向的原则,同时兼顾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奖勤罚懒、奖优罚差。
第十八条部门员工在每月28号前对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考评人说明目标执行进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拟定解决办法或需要的帮助。(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十九条考评人按照目标完成的进度及推进难度对员工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定,填写月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意见,进行考核评分,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每月28日前完成)
第二十条考评人依据员工当月日常工作及行为素质表现对员工日常工作和劳动纪律项进行考评,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章考核申诉第二十一条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一、考核对象如对考核内容和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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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申诉的同时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适时修订,从实施之日起,每三个月为1个修改周期。一、本细则电子版共享至工程部文件,对细则有意见、建议者可经过插入批注或提交书面建议的方式提出修改方案,并注明提出人;仅有意见而无修改方案、未注明提出人者,将不考虑进行修改。二、工程部考评小组将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方案,对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后并修改,并对提出人按综合得分加5分条在提出当月综合考评中进行奖励。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绩效考核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