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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城市桥梁、化粪池和下水道安全监管。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检,并做好了检测记录。及时开展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及时开展市管化粪池清掏,加强化粪池和下水道沼气浓度监测,避免了化粪池和下水管道爆炸发生。
三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广场音乐喷泉、配电箱(房)、灯杆广告等的监管,对全市所有配电箱(房)内进行了密封紧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了整改,全年未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件。
四是加强作业车辆安全监督。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辆、路灯检修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加大检测、维修、保养力度,全年集中开展了2次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杜绝了城管系统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泸市安办〔XX〕32号和泸市防汛指〔XX〕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防汛工作责任、人员、资金、物资、预案“五落实”。修订完善《市城管局XX年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防汛措施和重点要求。组建了8支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队员172名,抢险车辆37辆。印发《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深入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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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下水道、堡坎、桥涵、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照明设施安全。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
三、加大力度,切实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坚持各直属单位每月自查,局机关每季度组织安全大排查,其中,局分管安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3次,全年全排查安全隐患35起,整改完毕32起,正在整改3起。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切实做到事故隐患整治有计划、有措施,整改资金落实。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行道树与照明设施间距过小,且树木生长茂盛遮蔽路灯,严重影响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我局路灯处会同市住建局,对影响照明设施的行道树逐一进行了修剪,对过密的行道树进行了移植。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沱三桥桥面存在水平位移、桥墩拉裂等安全问题,我局会同市建管中心,邀请桥梁设计、监理单位对桥梁进行勘测,并及时市人民政府反映,争取到市财政桥梁检测资金。目前已招标确定了专业桥梁检测公司,正式检测报告出台后,我局将根据报告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对沱二桥桥南大型广告牌页页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已要求市路灯处加强监管,对可能出现的漏电、倒塌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