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曼酒店装饰施工承包合同
海丝曼酒店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重庆海丝曼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乙方):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海丝曼酒店装饰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重庆南川渝南大道体育馆对面13工程内容:海丝曼酒店室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14承包范围:海丝狮曼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强电、弱电)工程(承包范围不包含所有消防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检测审报部分以及软装饰、布草部分)。同时配合空调,电视电话,智能监控系统,公共广播、单视频系统、厨房设备等工程的施工。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工程总价(暂定价150000000元)。乙方包工包料(除附件所列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即使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国家政策变化,固定总价不做任何调整。16结算方式:综合单价X装饰范围实际施工面积工程总价。
室外施工范围的计价方式:除防水外,其余项目均单独报价,甲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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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确定单价,工程量按实收方结算。17工程结构:框架结构2工程质量2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建筑内部装饰防火规范》、《室内装修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合同工期内整改合格。全部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31开工日期:2016年3月7日,竣工交付使用日期:2016年7月1日。合同工期115天。32在约定工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遵守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33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如单项变更价格未超过2万元,则工程费用和工期不变;如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