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甲公司将其与丙公司的合同权利转让给乙公司,则B.须通知丙公司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合同的主要条款都作了详细介绍,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明日期。第三天,也就是4月4日,工作人员才将该信投寄。由于邮政编码书写又有失误,直到4月17日乙纺织厂才收到信件。恰巧该厂正急需羊毛,第二天遂即拍发电报,告知甲公司同意其所提出的一切条件,请其准备尽快发货。而且,邮局是第二天也就是4月19日才将电报送达甲公司的。而甲公司却在4
2
f月18日,由于没有收到乙纺织厂的电报。乙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遂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D、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使就发生B.债的移转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D行使不安抗辩权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D宏都干洗店和丙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C.对乙继续有效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10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外欠债60万元。一日,甲将唐伯虎的画作价1万元卖给从香港回的表弟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