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2、学生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学生会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4、发挥联系院系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5、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
f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6、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7、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2、学生会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学生会的成员有权了解学生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3、学生会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学生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学生会的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4、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学生会的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章
一、纳新条件:
纳新制度
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f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的为同学服务,做社会工作任劳任怨。5、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