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交接”一、“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二、“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包括二次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公用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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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生产管理制度岗位交接班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班:一、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二、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三、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四、记录不清楚、不清洁的,不得交接班;五、工具、用具、仪器仪表未清理或未点清,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不得交接班;六、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
第三章基本规定第九条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第十条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第十一条交班记录本上应写明以下情况:一、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处理情况;二、生产操作情况,包括工艺情况和质量情况;三、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情况;四、岗位公用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及所剩数量和质量;五、岗位公用钥匙及有关资料;六、本班未完成,需要接班员工继续完成的工作及相关注意事项;七、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公司文件通知精神以及收到的有关学习文件资料;八、生产现场管理人员交接时还应写明员工劳动纪律情况及思想动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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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生产管理制度岗位交接班
第十一条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交、接双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交班员工及时上报班组长或其它领导,班组长或其它领导应及时予以解决,不得无故推诿。
第十二条各接班员工应提前到厂参加班前学习工作会,学习的时间以班车到厂时间为准。班前学习的内容由班组长或值班经理进行安排,原则上应控制在5~10分钟内。
第十三条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无人接班,交班员工应在继续坚守岗位的同时,及时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