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
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
还。
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8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前附表”中所述有
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
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
改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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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北京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
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A4幅面,装订整齐,页码顺序正确(在目录中每一章节后要标注页码)。按商务标(含投标函)和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顺序装订,胶装成册。15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共同密封在外层密封袋里;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5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5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5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4除了按本须知第152款和第15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5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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