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原则
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及评价建议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编选教材、评价和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吸收国家示范校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特制订本意见。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设置课程目标,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促进人才质量提高。二、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先进性原则即体现最新高职教育先进理念和改革精神,做到课程内容与实施方式的同步创新。以学生为本,注重教师主体向学生主体的转移;追求单纯知识和技能目标向综合性、过程性和发展性目标转移;关心学习结果的评价向关心学习过程的评价转移。2.适应性原则适应就业岗位、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要;适应学生学习基础及学习能力的实际。3.发展性原则在选择内容及方法时,着眼于为学生从事职业所必需的态度、知识、能力作准备;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打基础;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打基础。4.规范性原则符合学院基本统一的格式,在体例和内涵上应基本达到要求,保持二级学院(系、部)的格式统一。三、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对本课程性质、定位和目标要求。2.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与课程融合的要求。四、编制课程标准的程序1.领会学院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工作要求。2.研讨和编写初稿。3.专家审定,修订完善。4.组织实施。5.滚动修订。五、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1.课程性质叙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说明与前续、后续课程的联系。2.课程目标包括知识目标、素质目标、能力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可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提出课程目标。课程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应尽可能用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如能或会动作要求操作动词操作对象)进行描述。3.课程内容教学内容应准确反映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所涵盖的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和安排应遵循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在编写中既要考虑课程各部分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