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和教研教改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和完成院、系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规定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及考核办法如下:一、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1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有关教学文件的编制、所管课程的建设和评建材料的整理。2每学期开学前向本教研室教师发放“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代课教师和兼课教师归口课程所在教研室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开设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规定教学内容和进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送交系和教务处。3每学期开学第二周送交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并按该计划开展教研室活动,每学期最后周交该学期“教研室活动记录”和总结。4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检查教学进度教学执行
计划执行情况、教案、听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以及教学中问题的沟通和处理。如实填写并按时上交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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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师生座谈会,记录师生对本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意
见,及时向有关教师反馈,并向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汇报,提出整改措施。6每2周至少听本教研室老师的授课1次。组织教学公开课,
同行教学评议和经验交流。7负责组织期末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安排教师命题或从试题
库中抽取试卷;督促教师按时送交试卷和标准答案;组织教师阅卷评分,督促教师按时登录成绩和送交成绩单。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授一门课要求流水判卷。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审核。89负责安排任课方案和选用教材。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发
放“年度考核表”,指导填表,负责填写评语,组织述职,按时送交考核表。10参加本教研室拟引进教师的考核与试讲。11按系部要求主持或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12.主持所属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
f13教研室主任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以正式请假为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上述职责,应提前向系领导汇报,以便作出妥善处理。二、教研室主任的考核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主体是系部,教务处、人事处和科教处参与考核。系部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后,将考核结果报主管副院长审批。考核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期的教研室主任考核为不称职:1本教研室出现教学事故,两次受到学校、系通报批评或处分;2本教研室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教与学两方面,不调查、不汇报,未作处理而产生不良影响;3.考核分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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