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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分又有地下部分,其使用地上部分的土地,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十一、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炸药库路,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对上述的其他用地,应按规定征税。土地使用税十二、军需工厂用地,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按军品、民品的产值或经营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税。十三、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土地使用税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十四、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
f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和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土地使用税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十五、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土地土地使用税。使用税十六、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土地使用税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十七、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按规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发展及照顾各地的不土地使用税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对集贸市场用地征收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十八、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十九、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用房及其占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上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二十、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土地使用税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从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二十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省税务局审批,可给予减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照顾。土地使用税二十二、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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