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
于70℃。5、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
期限内使用。6、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
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六)裱花操作规程及要求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
工作时应戴口罩。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3、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
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5、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
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6、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
清洁。7、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贮存温度10℃以下。8、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9、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
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贮存温度不得超过20℃。(七)烧烤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1、烧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f2、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3、烧烤时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八)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1、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2、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3、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4、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5、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食用冰柜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6、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九)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及要求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3、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4、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5、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6、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7、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8、专间每餐或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