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进行汇总
f统计及备案;(九)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
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第十条公司本部及各单位承担具体合同办理任务的部门是合同的
承办部门。(一)承办部门负责其所承办合同的谈判、文本起草、提起会签、申办
授权、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及文本保管、报送归档等工作。(二)每一件合同均应明确一个承办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承办本部门
职责范围内的合同。(三)承办部门对每一件合同应确定一名具体承办人。承办人可以是本
单位的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承办人需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四)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应对自商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本单位有关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部门为主进行解决。
(五)合同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六)公司作为承包商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由市场营销中心负责组织,其他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作为发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由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第十一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一枚,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保管,合同签订后,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加
f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技术、经营等商业
秘密,或以任何理由向公司以外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传播。
第三章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合同的谈判。必要时,承办部门
应邀请财务、技术、法律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参加。承办人应将谈
判情况随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
(一)公司对外投标及合同谈判,应邀请公司有关部门参加重要商务和
技术方案评审,并提交有关文件备案;
(二)合同承办部门应完整收集和保存谈判对象的有关资料,以保证降
低合同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谈判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对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如若违反保密原则造成了公司损失,泄密人员要承担法律责
任;
四)谈判时,要重点关注合同标的、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
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合同变更
或解除条件;合同有效期限等;
五)谈判时,应指定专人专门记录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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