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及物流服务合同书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仓储、货物管理及配送等事宜签订
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仓储货物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并依甲方的指令配送其交付给乙方的货物,货物的具体品
名、款式、颜色、规格、数量以甲乙双方每次交付保管时的入库验收单为准。
甲方保证,其依本合同交付的仓储货物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甲方依法有权将其交由乙方运输或仓储管理;乙方因甲方货物权利瑕疵而遭受的任何损
失,将由甲方实际承担。
二、仓储场所
(一)仓库地址:北京市
。
(二)乙方应保证随时提供足够的仓储面积供甲方货物仓储之用。
三、仓储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如果本合同届满前六十天,任何一方未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合同,则
本合同自动延续十二个月。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任何条款进行了修正,
则在延续执行本合同期间,按双方同意的修正条款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四、货物进出库
(一)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9001800),甲方应提前4小时以双方商定的进、出库
指令标准格式文本向乙方送达准确详尽合理的进、出库指令,甲方每日的指令下
达截止时间为下午16点。进、出库指令应注明进、出库的日期,进、出库货物
的名称、款号、颜色、规格、件数、数量、包装及收件人的详细姓名、地址及电
话等,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署或加盖公章。进出库具体流程由双方于本合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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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后另行协商确定。针对从事商品网销网购经营业态,甲方的商品入库指令遵循上述约定,甲方当日的配货出库指令随时以多频次小批量的形式下发执行,甲方每日的出库指令下达截止时间为下午17点。出库具体流程由双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另行协商确定。(二)货物入库时,乙方对于甲方到库的货物应当按照入库指令(即到货装箱单)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货物的品名、款号、颜色、规格、包装、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须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款式、颜色、规格、数量以货物外包装的标记为准。乙方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入库验收单,货物实际入库情况,以入库验收单为准。每批次货物到库后,乙方均应在收到货物48小时内将验收单书面反馈给甲方指定负责人。入库验收时,如发现有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