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委员会。通过推荐、自荐等方式从片内各村选派12名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为群众办事、愿意为群众办事的“老娘舅”式的人员专门从事片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自此,具有XX特色的村民小组、村、片、镇四级塔状维稳体系初步形成,基层维稳大堤进一步筑牢。同时,我所以省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若干意见》通知实施为契机,继续充实、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坚持实行《XX镇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下发了《XX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的意见》,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开展司法干部下基层活动。112月份,全镇各村(社区)成功调处平息纠纷105起,其中口头调解55起,达成书面协议50起(村级调解成功20起,镇司法所调解成功22起,110联动调处成功10起,联调会调解成功3起),申报“以奖代补”50起。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民转刑和上访,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在夹塘片联调会的支持调解下,成功调处了片内XX村XXX与XXX人身损害案件,化解了两家长期的积怨,获得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联调工作也得到了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多次在《XX政务》《XX日报》进行介绍,现联调会已经在全镇推广铺开。、2、社区矫正,讲政策重实效社区矫正,矫正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驾驭能力,我们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
f领导小组,增配了1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充实社区矫正基层力量。围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我们成立了镇长为组长,政法副镇长、派出所长为副组长,司法所全体人员和派出所片警为主要成员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全镇28名在矫人员进行了再次梳理和分类管理,对杀人、非法持枪、非法拘禁、盗窃、敲诈勒索等12名社区矫正重点监管对象配备了监管定位手机,实行24小时的全天候监控。要求重点监管对象必须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不得人机分离、手机出借或将手机转让他人。对于其他在矫人员,明确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规定的活动区域,接到矫正机构向其发送的各类矫正工作短信、管理指令和电话后,必须及时回复短信、接听电话等要求,会同XX派出所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在矫人员开展上门走访活动。通过对重点人员的加强监管和对部分人员的走访,从而使我所能随时掌握重点矫正对象的行动,提高了监管工作效果和力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加大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