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1
f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输变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使用本规范应取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2
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7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
f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