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法学部门中最抽象的一门学科,理论性比较强,每年都会出现,但是考题不多,分值也不大,建议广大考生先学习其他法律部分,掌握了基本的法律概念之后,再来复习法理学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法理学部分一般会在法的作用、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与社会方面来出题,广大考生要重视上述几个方面。宪法的部分稍微比法理学多一些,面也比较广,但是难度不大。因为,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在新闻资讯中,经常能听到关于宪法及宪政的报道。宪法的内容和政治有点类似,即使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的考生,也不会对宪法感到陌生。国家性质和国家基本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各个国家机构的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部分的重点,也是历年的常考点,尤其是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案,几乎年年都有考题。宪法和其他基本法的比较内容,会结合法理学的理论知识来考查,这是命题的新趋势。建议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要把部门法的知识点和法理学基本理论对照理解记忆,融会贯通。刑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之一,更是必考的对象。现实生活中的刑事案件到处都是,如十八大过后的一系列反案件,大部分都进入司法程序李某某案件引起的社会涟漪等。刑法总则部分的重点是犯罪构成理论、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的各种形态、刑法的种类及量刑。刑法分则部分的重点是一些常见的多发性犯罪的罪名、与公职人员有关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建议考生在学习刑法时,重在理解刑法总则中的犯罪构成,掌握对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名如何的判断方法,并以此为突破口,把握刑法分则的常考性罪名。达到这样要求,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中的刑法内容,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就能迎刃而解。民法和刑法一样,也是最基本的法律,而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刑法更近。我们早晨上班要做公交车,这就要与公交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午要出去就餐,还要和餐馆订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在一个单位上班,要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等,总之,我们的生活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与民法发生着关系,自然而然,民法也就成为了考试的重中之重。民法的重点在于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物权变动的模式、债发生的原因、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及其归责的原则等。在民事法律事实部分,要重点掌握行为和事件的区别,以及区分的标志。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考查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在民法部分考查的很少。物权变动的模式主要考查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和不动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