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受许人必须于本同期限届满前至少6个月通
知特许人是否续约,双方不发出续约通知将终止本合同。通知需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确
定收到通知的日期。
第二部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装修及设备要求于签约后的90日内受许人必须对该店完成店铺装修并开业,如受许人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作为违约金受许人所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回;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受许人负责承担。6.1店面设计特许人提供标准设计图纸一套(见附件3),受许人根据此设计图纸实际的原则进行店面规划,受许人不得变更加盟店的设计装修风格。如受许人不能自行规划店面,特许人可以单独为受许人设计图纸,每次设计收取设计费现金人民币元整。(如需到现场,实际产生差旅费由受许人承担)
6.2店面装修
该店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须严格遵守本合同附件4所列特许人所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门店装修和建设物装饰所使用的物料必须由特许人提供或按特许人提供的标准购买。新门店装修与建筑物装饰完毕,必须由特许人或特许人委托人对门店进行验收,若发现门店装修、装饰不符合特许人要求的,必须修改或重新装修该门店,其费用由受许人及其指定的装饰公司负担。在未经特许人书面验收合格前,该店不得开业,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许人承担。
受许人装修上述门店,凡涉及名称与商标的所有标示、装潢须从特许人处统一采购(包括招牌、凉茶销售柜台、展示架、宣传栏等,详见附件2)但费用由受许人承担。
6.3店内设备受许人必须按特许人要求配备传真机、冰柜、收银机等设备(详见附件2),且受许人须根据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统一向特许人订购(费用由受许人承担),由特许人统一配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经营需要,受许人必须按特许人要求增添、更换、升级设备,费用由受许人负担。6.4其他特许人在公司发展的工程中,设计店面图纸更新、新增物品、设备等项目时,受许人必须严格按特许人的要求调整,按标准执行。
第7条品牌形象与管理2
f为了尊重客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7.1店铺形象受许人必须按照运营手册中所描述的标准来维护店面的形象,保养设备,当其不符合要求时,受许人必须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对店铺进行调整和装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设备。如果在特许人合理的评价下,店面的装潢和清洁程度,包括它的设备等未达到“××××专卖店”形象要求的标准,特许人及其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