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资助项目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各校、园(含民办)及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资助项目的核发。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寄宿制贫困生补助生活费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二
f次分配、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8特别关注建卡贫困户学生,做到不漏报。对未申报资助的建卡
贫困户子女,各班要尽到告知义务。对主动放弃的,要妥善保存其放弃受助资格的纸质承诺书。
9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办公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黄圩镇中心学校
f教育扶贫工作入户摸底、走访制度
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巷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由各校、园(含民办)指定专人负责。
三、建立全面排查体系,各各校、园(含民办)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四、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走访,清楚掌握片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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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教育扶贫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二、责任追究范围1、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对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本部门或本人工作任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