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银证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转型方案的公告
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打击非法私募、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政府关于《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非法集资警示》会议精神,为保护全体投资人(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安全、健康发展,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作为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制定了具体的转型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公司进行委托股权投资的投资人,应积极支持、配合转型工作,将原委托股权投资的全部或大部分转为公司股权认购和有限合伙基金认购。
二、凡转为股权认购和有限合伙基金认购的,其转股前的委托股权投资收益,公司安排优先支付。
三、委托股权投资2015年6月30日以前的预期收益和项目分红按原协议执行;2015年7月1日以后的预期收益按原协议执行,分红部分一律逐月计算,到期分配(含股权)。
四、预期收益和到期退本的,公司在确保合法合规转型及项目挂牌
f新三板的前提下,按时间的先后,有序支付。
请各位投资人(有限合伙人)理解、支持、配合公司的转型工作。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省银证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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