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锻炼管理制度
1、学生要认真上好体育课。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小病小伤
要报告老师,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否则,作旷课论处。不学期缺课超过体育课总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成绩达不到良好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2、预备铃响,体育委员或值日生整队,清点人数;上课铃响,向
老师报告人数;下课时,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提前离场者作早退论),老师小结,宣布下课。3、按时参加早操、眼保健操。做操要认真,讲求质量,动作要准
确、有力。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队、运动会、体育竞赛和《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达标等各种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的成绩作为评定体育成绩的参考。5、上体育课和进行各种课外体育活动,必须做到迅速、整齐、准
确、有力。穿戴要适宜,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不准戴草帽、太阳镜和墨镜,女生不穿裙子,男生不打赤膊,冬天不准穿大衣,不准戴手套和口罩。6、爱护体育体育器材,严格借还手续,遗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要照
价赔偿。7、参加体育锻炼时,既要刻苦,也要适量;既要勇敢顽强,也要
小心谨慎,注意安全。保护措施要落实,危险动作不准单独做,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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