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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龙中学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2
培训日期2017年9月12日培训地点
回龙中学食堂
培训学时
培训内容:
15小时主讲人欧知华记录人欧知华
食品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1、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哪个部门监管?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什么是“五病”?答“五病”是指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
皮肤病等。患有“五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备注:根据卫计委最新发布的织制定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五病”已经变更为“六病”,肝炎也有了新界定: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3、晨检是指?
答(1)晨检是指每天上岗前检查员工是否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疾病。
(2)患有上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并做好记录。(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4、什么是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5、从业人员“四勤”是指?
答:(1)勤洗手;(2)勤剪指甲;(3)勤换衣服;(4)勤洗澡、理发。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频率?
答: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有哪些要求?
答:(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①处理食物前;②使用卫生间后;③接触生食物后;④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⑤
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⑥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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