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日修订)(2007年6月6日修订)
二OO六年三月
f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总则……………………………………2总则……………………………………2……………………………保卫处工作职责……………………2保卫处工作职责……………………2………………经警工作职责………………………3经警工作职责………………………3…………………厂区门卫管理……………………厂区门卫管理………………………3……………………基地门卫管理……………………基地门卫管理………………………4……………………住户管理工作………………………4住户管理工作………………………4…………………基地车辆管理………………………6基地车辆管理………………………6…………………消防管理工作………………………6消防管理工作………………………6………………防盗管理工作………防盗管理工作…………………………7………社会治安管理工作……………………9社会治安管理工作……………………9……………………
处罚与奖励…………………………………………………………10第十一章处罚与奖励……………………………10附则……………………………………………………………………13第十二章附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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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全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增强公司内部整体
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员工防范能力,维护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第一个员工、家属的合法权益、确保花溪公司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花溪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扰乱社会治安管理,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权利,侵犯和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保卫处依照本办法进行调查处理。第三条凡本公司员工、家属、子女在公司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内违
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本办法。未成年人违反本办法,追究监护人责任。第四条员工在社会上肇事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除接受公安机关
的处罚外,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