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现在住址:
地址:性别:
年龄:联系电话:
由于乙方为兼职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有偿的原则,为保证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甲方将
工程的部分结算工作委托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
识条款:一、协议时间: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应完成委托项目的结算编制工作,并至乙方所做结算书应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审核且双方确认完成为止。二、兼职工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兼职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职责为主办业务造价员,主要负责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000以上结构工程结算的编制、自审、复核、调整、对数直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合格为止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工作;
2、关于所委托工程项目的结算的全过程造价工作文件,乙方应提交完整的书面结算书以及打印成册的计算书、电子版等,提交造价文件成果应满足甲方客户的要求;
3、乙方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1
f三、兼职期间待遇:1、乙方待遇为乙方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产值)乘以甲方承接项目报酬
比率金额的30,本项目甲方承接业务的报酬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例如乙方完成3000万元的结算产值,即报酬为3000万元×1‰×309000元,以此类推),该报酬金额为包干价(提成性质),包括乙方在工作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工资、食宿费、交通费、设备损耗费、纸张、打印、装订等一切费用。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对其他同事造价成果的初审工作,初审工程造价为总工程造价的30~50,初审报酬比率为10~15。初审也应提交工作成果,其余协议内容同主办业务造价员。
2、因乙方为兼职工作,工作报酬为分包提成方式,工作报酬中已包括所有各项费用,即包括以下费用并不限于:各种津贴、加班费、夜班费、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含公司部分、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含公司部分、个人部分)、交通费、电话费补贴等各种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索要除约定工作报酬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向甲方的客户或甲方以外的相关其他单位及人员索取额外报酬。如乙方要求公司购买社保与公积金,费用将在上述工作报酬中扣除相应金额。同时,在工作任务完成时,甲方将相关购买凭证移交给乙方。
3、付款方式:乙方结算工作完成提交成果并经甲方核对无误(如需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