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的相关费用。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第二条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第三条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第四条楼宇外观装修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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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