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
一、简答题
金融法试题
1、简述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答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
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行为的这种无因性,也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或无色性。
票据无因性之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票据的无因性实际上是指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即票据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其与所产生的票据法律关系和所由产生的基础关系特别是原因关系之间的关系。所以对票据无因性涵义的理解实际上就是
对这些关系的解释。(2)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正如上所述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力如何完全取决于该行为在
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受由基础关系特别是实质原因关系引起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持票人不负证明给付
原因的责任只要依票据法的规定能够证明票据债权的真实成立和存续就当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3)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
性是指引起票据行为、产生票据关系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所以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
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所生的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的行使。
2、简述货币政策目标及其实现工具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所采用的
政策手段。其实现工具:1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2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证券市
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3其他的货币政策工具(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控制)。
3、简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的接管制度1、接管是当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由监管机构派遣人员进驻并在一定期限内行
使其经营管理权的制度。2、接管的前提是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到存款人的利益。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
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3、接管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特定商业银行采取的一种短期的额、强制性的监管补救措施。4、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之日起,有接管组织行使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5、接管终止的情形:(1)接管决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2)接管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