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技201311号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档案室:为使公司的工程竣工存档资料满足企业业绩申报、生产经营、后期质量维修以及有关质量投诉和法律官司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根据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档案室库存能力现状以及合肥市城建档案馆现行工程资料归档办法,现对我公司档案室工程资料归档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管理部应督促和协助项目部按本文件要求及时提交归档竣工资料至技术质量部,经审核通过后,由技术质量部及时提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具体要求如下:一、1999年及以前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基槽(坑)、桩基验收表2、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表(或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施工合同
f二、2000年2010年(含2000年、2010年)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施工合同8、电子版施工图(如有即保存)三、2011年及以后无创建要求的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原件)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施工合同(原件)8、电子版施工图四、2011年及以后有创建要求但尚未创建申报的竣工工程,留存整个工程完整的纸质版资料。五、2012年后,在上述第三、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均须留存全套电子版资料。全套电子版资料即为提供当地城建档案馆的资料。
f六、创建工程纸质版工程资料,应符合安徽三建《工程技术资料检查打分(暂行)办法(三建技20035号)》中的资料内容要求,且应包括下列资料:(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结论性意见(二)招投标文件1、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书原件2、招标文件(三)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工程开工报告(原件)(四)施工文件A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1、地基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