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件
校发〔2007〕10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第一条
总则
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覆盖
校、院(部、系)、处各党政职能部门的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第二条为保障我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够得以顺利
推广、应用及正常运行,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责任
学校OA工作由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规划和组织协调,校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牵头,在学校信
f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制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第四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OA系统具体实施和技术支
持,负责OA系统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第五条各院(系)、部(处)及有关单位是OA系统
的用户单位,应有一名领导分管OA工作,同时须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秘书人员(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送、存档等工作,以及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日常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第三章第六条
信息管理
OA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公文的格式、行文规则等
须按照我校现行的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机关公文处理规定》校办发〔2006〕2号)第七条各单位在OA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应先由本
单位领导审核。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在OA系统中发布的信息的可靠性和严肃性负责。第八条各用户单位必须保障本单位OA系统的正常运
行,能正确的运用本系统进行日常办公,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本单位技术人员和OA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f第九条
系统正式运行后,各用户单位必须在每个工作
日的上班后、下班前分别进入系统浏览一次,以保证公文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
第四章第十条
系统安全与保密
所有用户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OA系统的所有用户,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
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第十二条OA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
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