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第三条、工程要求
1、专柜的装修均不得影响或损坏商场的空调风管、配电主干、消防设施等原有设施与设备。天花、地板若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审批并在施工工程中不得影响邻近部分。
2、花上需吊装物件的(包括吊天花),必须采用吊杆将承重部件固定在楼板上,不得直接安装在天花板上。天花上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3、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有标明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及CCC认证。
4、一专柜必须在合适位置(不准在仓库)安装一配电箱,用于控制专柜射灯等效果照明。基本照明和插座电源由空调房电箱控制。
f5、有电线必须采用25mm2以上有出厂标志的国标电线。电线必须穿管布置,任何部分均不得外露。天花上管线布置必须横平竖直,主管使用PVC硬管,进入灯具部分可用软管,在交叉部位使用PVC三通,对接部位使用PVC直通。电线颜色按相线(黄、绿、红)零线(黑色)、地线(黄绿相间)的标准色区分开。
6、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与衣物之间有一定安全间距。天花上的灯具需要用铁线吊装。
灯箱内部需使用防火材料,并预留散热孔。
7、灯必须安装配套支架,电子整流器密封于该铁壳支架内部。石英灯使用铁壳整流器接12V卤素灯,不得使用220V灯杯。
8、必须严格按审批过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有所需必须先报业务部审批。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凡在我市场经营的经销商,均应办理合法的入驻经营手续,与市场签定租赁合同。所有经销商在入驻后必需办理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经销商将视为违法经营,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进入我市场经营的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以及其他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凡我市场经营的经销商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十六条:在我市场经营的经销商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规定的地点亮照经营。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经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市场经营证。每个经销商应保持自己展位门前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
第十八条:在市场内的经销商严禁欺行霸市、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