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立即送存银行。5、所有现金收入支出都由学校财务室管理,出纳在现金收支业务中,不允许多付或重付,保证现金进出不出差错。6、借款人携带的现金因不慎发生丢失,由借款人负责。7、凡出差购物人员,确实需要数量较多的现金,要求在出差前一天,向财务室提出申请,以便作好准备。四、帐、证管理1、建立健全帐目。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和学校实际设置总帐和明细分类帐,即:
f总帐;往来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基建收支帐;食堂收支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
2、帐簿纪录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科目,分门别类,严肃认真地登记好每一笔帐,认真核算,正确反映,要求做到:帐目清楚,帐面整洁,情况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报送及时;
3、会计资料要妥善保管,帐簿、凭证、报表由财会室留用一年,第二年起由学校办公室收管,建立会计档案;
4、收款收据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严格印鉴使用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使用收款收据,收取各种现金。
五、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标准特做如下规定:1、已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应交齐各种费用。学生退学必须填写《学生退学程序表》并持交费收据办理退学事宜。2、学费:学生入校不足15天(含15天)要求退费的按月学费的50收费。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一个月收费。超过30天概不退费(每学年按八个月计算)。3、服装费:入校新生办理手续后,发三套军装、长短袖制式衬衣各一件、迷彩鞋一双、迷彩帽一顶、领带一条,折合人民币800元。退学时按已发、已定扣款,服装归学生本人(夏装、衬衣、领带300元、冬装330元、迷彩服140元、鞋帽30元)。4、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收费,每天5元。5、书费:按已订或已发教材合计金额扣除后退费。6、伙食费:按照实际就餐天数扣除后退费。7、上机费:第一、二学年每学期上机费为100元,第三年不收上机费。退费依照第二款实行。8、备品、保险、注册、综合管理费:概不退费。9、押金:扣除损坏物品赔款金额后退费。10、凡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除名、开除学籍的学生不退任何费用,同时扣除已发放的全部助学金。
一、预算管理:1、预算是指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人预算
和支出预算。2、预算编制的原则: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