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
一、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
二、作风严谨正派,工作积极主动,既分工负责,又要相互协调。
三、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机关新形象。
四、衣着服饰朴实大方,言谈举止要文雅得体,工作时间不高声喧哗,不随意闲谈,不说脏话,不带小孩上班。
五、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背后议论同志长短,不参与打架斗殴。
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护公物。七、增强集体观念,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讲究卫生,热爱劳动。八、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工作快速敏捷,雷厉风行。九、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着装整齐,必须佩戴制发的标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处理违法违章行为时,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
f公文处理制度
一、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公文。
二、收文要求:办公室直接收到的文件,文办人员随收随登。上级邮至局领导或各科室的文件,局领导或有关人员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带回的文件,要在两日内交办公室签收、登记。收文后,文办人员要及时填写收文卡,统一编号,并于收文当日送办公室主任批办。急件要急送急办。
三、批办要求:办公室主任要逐文批注处理意见,一般于当日转交文办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交文办人员。急件要直接送交局领导阅处。
四、分送要求:文办人员收到主任转交的文件后,立即按批注意见送达局主要领导批阅后,按局主要领导批示送交相关股室或个人处理。除另有批示外,各股室、单位之间不得横传。分送各单位的各类文件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文件传递结束后,文办人员要及时收回所传文件,并整理归档。
五、发文要求:由主办股室拟文,负责人审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综合把关后,转送局长签发;需经有关会议讨论的文件,经会议讨论后再签发。文稿一经领导签发,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的必须经签发人同意。
六、办公自动化要求:适时取消纸质文件,所有发文均通过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按操作流程进行公文处理。
f公章管理制度
一、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市住建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二、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