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财政厅
吉卫联发201256号
文件
关于全省2012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情况通报
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全省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省卫生厅于7月20日8月12日组织有关人员,按照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考核标准,对全省9个市(州)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经与省财政厅沟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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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项目执行能力得到加强。上半年,各地能够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在扎实完成10类41项业务指标的情况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及各地成立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卫生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绩效考核机制。县市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考核,省、市(州)每半年组织专家开展一次督导考核。二是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加强。各地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指导方案和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20112013年)要求,通过集中面授、网络学习、社区实践等方式,对在岗的社区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共计2825人开展了服务能力培训。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三家培训基地共接收了64名社区糖尿病防治、高血压防治和社区康复骨干人员为期一个月的进修学习,提高了基层慢性病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项目服务内涵得到提升。各地按照吉林省创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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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经市(区)级初评、市(州)级复评推荐,省级组织专家实地验收评估,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了省级示范中心称号,极大地调动了各基层机构的积极性。省、市、县通过组织区域内的经验交流学习,促进了区域内工作的均衡开展和服务内涵建设。四是基层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各地在项目执行中,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医改“回头看”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