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268800
(3)20×2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长期应收款乙公司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销售××设备
105221584
贷:财务费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05221584
(4)20×3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长期应收款乙公司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销售××设备
81845656
贷:财务费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81845656
(5)20×4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额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长期应收款乙公司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销售××设备
56616016
贷:财务费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56616016
(6)20×5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长期应收款乙公司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销售××设备
29436744
贷:财务费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29436744
(十一)售后回购的处理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
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通
常情况下,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没有转移,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
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教材例1424】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向乙公
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
170000元,商品并未发出,款项已经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800000元。6月1日,签订的补
f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10月31日将所售商品回购,回购价为11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6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1000000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每月计
提利息费用为20000元100000÷5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20000
(3)20×9年10月31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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