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提供下列材料后仅限申请3个月1次香港商务签注:1、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2、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期6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两张。见照片标准。近详4、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境外企业驻南京办事处登记证原件及复单印件。5、国税或者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单位为职工连续交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8、非南京市常住居民还须提交在工作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暂住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9、所在单位出具的赴香港澳门商务的派遣函派遣函参考式样附后。10、已持有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11、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3个月1次赴澳门商务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境外企
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除外::
12、本单位上年度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出口创汇50万美元以上(个
体工商户上年度纳税25万人民币以上或出口创汇25万美元以上)的证明。
13、赴澳门商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说明书、商务合同等。14、澳门相关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5、商务邀请函和邀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f第二条、申请赴香港澳门多次商务的,申请人所在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申
须提交本须知第一条第48项中规定的材料和下列材料事先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商务登记备案: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指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注明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盖有单位印章的《单位申请多次商务签注备案表》。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注明的负责人)及登记备案人员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商务备案人员上年度1次以上入出香港或澳门商务的记录(通行
证资料页和商务签注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