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江西对外展示形象的靓丽“名片”。林业产业快速发展,3、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协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10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比2005年增长17倍,列全国第7位;16种主要林产品中,有11种实现产销两旺,木质活性炭、竹地板、竹胶合板、油茶等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全省现有林产工业企业4600多家,年加工木材745万立方米,加工毛竹近11亿根、其他竹材266万吨,生产林化产品330万吨、精炼茶油116万吨。截至2010年底,全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57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4家,其中,有9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林业龙头企业列入了全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全省中(高)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竹地板、竹胶板、木(竹)雕、活性炭、茶油等产品生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全省8大类13个林产品被授予“江西省林产知名品牌”称号;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有江西省著名商标54件;在2007年举办的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我省有17个林产品荣获金银奖。全省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森林食品、森林药材以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利用等非木质产业异军突起,逐渐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林工贸一体化”产业经营模式初步形成。农民林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从林业产业发展得到了更多的实惠,2010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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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900元,比上年增长98,比2005年增长14倍,林业成为山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之一。资源保护不断强化,4、资源保护不断强化,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制定颁布了《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激励办法》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形成较完整的林业法制体系。认真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公益林管护体系,全省5100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纳入财政补偿,年补偿标准达到105元亩。在铜鼓、崇义等12个县(市)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有关政策,从2006年起全面实施了天然阔叶林禁伐。大力精简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开通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征占用林地网上办证,开展了木材加工企业和征占用林地清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