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鉴定等工作。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向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3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无论是应急指挥部部署,还是社会举报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及时与应急指挥部沟通。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预警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经报请政府同意后,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启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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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迅速做出部署,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和终止对于涉及食品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政府应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专业突击队待命,并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突发事故发生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涉及食品品种进行采样,及时检验,确定事件发生原因。应急指挥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救助伤员,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拟定事故报告。涉及药品的突发事件,药监局应立即联系专业检查人员,深入突发事件现场,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对所涉及药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对事故涉及药品就地封存,并按规定采取适量样品送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突发事件产生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则按规定向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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