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
f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参考文献:1干军辉林昂扬浅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子女的效力问
题j法制与社会,2012(29)2王其生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j山西省政
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13田韶华60年来我国协议离婚制度的变迁及未来立法之展望
兼谈协议离婚中法律干预的范围与途径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4姜海顺韩国协议离婚立法对中国的启示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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