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二)远程医疗制度。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2018年,17市要分别建立市级远程医疗中心,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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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形成融合、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19年,全省所有医联体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构建起省、市、县、乡村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
(三)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化和透明度。2018年,所有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可以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快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检查检验“一单通”认可范围和认可项目。2018年,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检查检验结果,各医疗机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互认,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五)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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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对医师的处方实施动态监测以及出现超常情况的预警,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予以干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高价自费药品等临床使用情况的专项点评,并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门急诊处方和病房(区)医嘱单的常规点评、抗菌药物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