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综述及其展望一摘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走过的历程,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央地方关系重塑、政府与企业、社会和市场关系调整、行政决策和监管体制创新与完善等领域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和主要成效加以概括综合,继而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尚未解决且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加以研究探讨,在此基础上,展望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发展趋势和路径选择。关键词:行政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研究综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先后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改革不断深入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行政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改革的艰巨性、风险性加大,改革的环境更为复杂。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一)政府机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且易于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已经顺利完成了五次政府机构改革。在这些改革中,1998年开始的第四次机构改革成效尤为突出:通过大幅精简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编制数量,国务院部委从原有的40个减至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到200多项,公务员数量从32万人减至16万人,同时,调整和撤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直接管理经济的专业部门,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基本适应的政府组织体系。(二)政府职能转变稳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核心任务。1988年开始的第二次机构改革,首次提出应该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1993年开始的第三次改革,提出应该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要求,将政府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1998年开始的第四次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应该集中在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2003年开始的第五次改革和当前正在进行的第六次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提出政府职能转变应该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随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