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8〕8号)〕
中共北京市委文件
京发〔2008〕8号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2008年4月30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赢得发展新优势、开创发展新局面,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首都金融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并已进入一个重要的上升发展时期。为进一步推动首都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发挥金融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和部署,确立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总体空间布局,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金融市场建设,维护首都金融稳定和安全,形成产业新增长极,充分发挥金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立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一、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服务促进监管,以监管促进发展,努力为首都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
f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市金融办与相关部门要建立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商会的作用,继续完善市与区(县)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的立体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市、区(县)金融服务机构和金融功能区工作机构,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金融发展的能力。(二)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环境。构建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更加科学合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支持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完善监管设施,建设金融后台项目。支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