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脱口而出说出具体法律依据,当庭不知所措,不仅仅会打乱律师当庭的既定庭审节奏,也会给法官留下负面印象,最差的情况还将在可能旁听庭审情况的委托人(或其代表)面前丢了自己的专业形象。
如图示,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因为仓储物遗失而要求保管人赔偿损失,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即是《合同法》394条,而围绕保管人为什么有赔偿的义务,是因为其法定有仓储物入库核查义务及出库审核义务,这两点辅助的诉讼请求依据亦可以在检索报告中体现,来帮助律师自己围绕诉讼请求更好地阐述说理。更为直接的是,这也是提点律
f师在《民事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行文思路,可以诉讼请求直接依据及辅助依据的提示,顺着交付时保管人已经核实仓储物数量、质量,但是仓储时并没有核实提货单的真实性,目前货物遗失,保管人理应赔偿的思路进行行文。又这说明,第一步的检索与案件处理进展的中的每一步其实也是相关联的。
支持诉讼请求【作为原告方】或答辩意见【作为被告方】依据的检索目的
直接诉讼请求法律依据,帮助确定、修正《民事起诉状》的具体诉讼请求表述;
辅助诉讼请求法律依据,帮助提示《民事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行文思路;
防止法庭中法官的临时的请求权法律依据应对尴尬。
第四部分:诉讼另一方可能抗辩点依据的检索
在做案件检索报告的同时,仅仅检索支持己方的法律观点是片面的。因为案件的最终走向将是对抗式的庭审,如果想要真实预判案件的风险,转换思维,站在对立面思考案件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尽早的预判到对方的攻击点,我们才能更好的方式。从某种形式上来说,案件检索报告也是一种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