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深刻指出:“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这一重要要求,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政绩是领导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是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知识业务能力、领导水平以及敬业精神等各方面素质在领导工作过程中的综合反映,也是群众评价干部和组织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和标准。由此,领导干部想树政绩,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应看到,少数领导干部对政绩缺乏正确的认识,政绩观还存在种种偏差,出现了简单地把政绩与几个经济指标划等号,单纯追求增长速度,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自己任期内的业绩,而不顾及未来的发展和子孙的利益等问题。再加上由于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指标和考核方法方面存在缺陷,没有确立起一种科学有效的干部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结果使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发生偏差。上述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此,要着力从以下两方面做好工作:
一、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教育干部用全
f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为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思想保证。
第一,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树立与科学的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概括为新的科学发展观,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了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基本内涵是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强调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地衡量政绩,准确地判别政绩,这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关键问题。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衡量、评判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时,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从多方面综合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