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办法只适用于福建师范大学与奥鹏联合招收的网络教育学生自2006年111日开始执行)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是以学生为学习主体,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的网络教育学习方式。为保证我校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学籍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学分与学习年限入学与注册课程选修与重修免修考核、成绩毕业论文休学、复学与退学转学、转专业与转中心考勤与奖惩毕业、结业、肄业学士学位授予学分与学习年限第一条(一)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各专业学分一般为8090学分;基本学制三年;学习年限25年。按两学年安排和实施教学计划。(二)高中起点本科专业:各专业学分一般为160180学分;基本学制四年;学习年限47年。按四学年安排和实施教学计划。入学与注册第二条学员必须持《福建师范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校外学习中心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条学员在缴纳本学年学费和教材费、填写有关学籍表格、并通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学历资格审核后,才正式取得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员学籍。第四条就读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的,必须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以上的毕业证书;就读专升本专业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凡伪造证件或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验证,发现学历资格审核未达标者,无论何时发现并查实,取消学籍,并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由网络教育学院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不退学费。第五条学员如因病或工作需要不能坚持学习,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推,予以保留其学籍一年。学员应于保留学籍期满前1个月,提出恢复学籍的申请,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逾期未提出申请者,自动取消其学籍。第六条学员在学期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奥鹏网站进行网上学年注册,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网络教育学院注销其学籍。第七条为保证学员的学籍能准确无误地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学员个人信息错误而导致毕业电子注册数据无法确认,学员入学后应仔细核查有关个人基本信息,如有不符,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工作单位证明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