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县水电厂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我厂档案管理体制与职责,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档案的分类管理、保管、统计、借阅、开发利用、移交、鉴定与销毁、图纸的修改和补充、监督检查与考核。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3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中电投内规200316号文)41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企业生产建设和发展、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专业技术工作。42本厂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不同的载体形式)。
f43本厂档案以科技档案为主;科技、文书、会计、人事档案实行档案室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44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生产、经营、建设等各项活动,涉及党群、行政各个部门。档案工作必须纳入我厂目标管理,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定一名厂级领导分管档案工作。45厂长工作部设置档案资料室,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全厂各类档案的收集、接收、整理、立卷、保管和提供利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厂各部门实行文件材料归档考核,向厂部提出文件材料归档奖惩建议。46各部门要配备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的体制、整理和归档工作。47我厂档案工作接受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检查。48档案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熟悉和了解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5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511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应纳入到生产、经营、科研及基建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到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中。文件材料的运转遵循文书处理的程序。512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定
f期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513对归档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5131归档的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