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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产生血栓。
3、影响生长发育。反式脂肪酸还能通过胎盘转运给胎儿,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都会因母亲摄入人造黄油使婴幼儿被动摄入反式脂肪酸。而由于受膳食和母体中反式脂肪酸含量的影响,母乳中反式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的1~8,反式脂肪酸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包括:使胎儿和新生儿比成人更容易患上必需脂肪缺乏症,影响生长发育;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发
f育产生不良影响,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干扰婴儿的生长发育。它不仅与心血管疾病和婴儿的生长发育关系密切,还可能增加妇女患乳腺癌、不孕、
II型糖尿病的发病率,并有可能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和神经系统健康。另外,反式脂肪酸导致心血管疾病的几率是饱和脂肪酸的3~5倍。
针对多年以来所有现存的有关反式脂肪酸潜在危害性的研究之后,各国针对反式脂肪酸采取了越来越严厉的措施。
2003年6月,丹麦政府对反式脂肪酸制订了严格的规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食品工业生产反式脂肪酸设立法规进行限制的国家。从2003年6月1日起,丹麦市场上任何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的油脂都被禁止;而从2003年12月31日起,这一规定更拓展到加工食品油脂,且对丹麦本国和外国生产的产品都有效。
1999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作出提案,拟将食品油脂中脂肪酸含量标示予以义务化。在经必要修正后,2003年7月公布的规章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及反式脂肪酸含量。内容主要包括:1在油脂食品中标示“低饱和脂肪酸”,要求每份餐食中反式脂肪酸量应在05g以下,饱和脂肪酸量应在10g以下。2在油脂食品中标示“递减饱和脂肪酸”,除要求每份餐食中必须比传统膳食降低25饱和脂肪酸以外,还需要降低饱和脂肪酸及反式脂肪酸合计量应在25以下。3在油脂食品中标示“低胆固醇”,要求每份餐食中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合计量应在2g以下。4在油脂食品中标示“无反式脂肪酸”,要求每份餐食中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酸均应分别在05g以下。5要求每份餐食中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合计量在4g以上者,不得标示有健康宣示的字样。
巴西自2007年7月31日起,强制要求在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中标注包括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酸和钠含量的信息。
日本也将修订人造奶油脂肪含量的规格基准80以上,而准许生产低脂肪含量涂抹人造奶油。并提醒消费者减少摄取含饱和脂肪酸与反式脂肪酸的油脂食品。
我国台湾地区对反式脂肪酸在食品中的含量也有限制,并不定时地对市场上快餐业所使用的25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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