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
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务实、严谨创
新、廉洁高效、优质环保”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并结合小磨高速公路作为部省联合组织实施的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的实际,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经济”的原则,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把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典型示范工程。第三条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
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第四条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稽查、工程违约处理、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物资、工程资金、示范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小磨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及示范工程的顺利实现。第二章第五条管理体系
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合同处、拆迁安全保通
处、财务处、物资供应处、总监办(稽查处)、典型示范工程办公室及小勐养总监代表
f处、勐腊总监代表处。第六条监理单位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高监办),根据招标文件
设一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一名副高监,协助高监工作,高监不在时代理高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隧道、结构、路面、合同管理、测量、园艺、环保、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工程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