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没有不可预防的事故”的安全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提高我矿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我矿全年施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车辆违规违纪事件;2、不违章车辆驾驶;3、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小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2、出车前必须检查电路、油路以及各主要零部件是否正常、完好。3、要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和车况良好。4、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5、大雨、大风、大雪、大雾等复杂天气,要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出现意外。6、要有安全意识,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7、严禁超载拉人。8、要做到文明驾驶,争做文明驾驶员。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
f规,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车辆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9、每位驾驶员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要求,维护保养车辆,严禁带“病”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三、责任形式
部门负责人和小车司机签订本责任书
注: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矿长:
责任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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