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积极成效。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珠三角各级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为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我省相继颁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多部地方环境法规,编制实施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了节能减排、治污保洁、珠江综合整治等一批重大工程,到2009年底,珠三角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11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达3万吨日,1653万千瓦的燃煤火电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建成了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控网络。广州等8个城市已经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珠三角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好转,大江大河干流和主要水道水质保持良好,江段水质优良率在60以上,饮用水源水质总达标率在90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0平方米。(二)区域环境问题发生深刻变化。区域环境问题发生深刻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珠三角环境污染特征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珠三角部分城市江段和河涌污染严重,给排水格局缺乏统筹,区域内跨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巨大,在城市间输送、转化、耦合,导致出现细粒子浓度高、臭氧浓度高、酸雨频率高、灰霾严重等现象。县、镇、村的生活垃圾普遍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侵占大量生态用地,城乡绿色空间破碎化严重,生态系统结构单一,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亟待维护。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产业准入标准、环保执法力度、污染治理水平存在差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统筹规划而难以发挥最大效益。城市之间环境管理协调不足、缺乏联动,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难以适应区域环境保护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这些问题单靠各个城市、各个部门自身的力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已成为制约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三)环保一体化意义深远。环保一体化意义深远。今后十年,是珠三角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区域经济新格局的战略机遇期,是我省实施《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下,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些深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