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处1、秘书处的职责:(1)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联盟日常事务;(2)负责理事会的筹备,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3)负责受理联盟外单位加入联盟的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4)负责受理联盟项目(专题,课题)的立项申请,经形式审查后,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理事会审批;(5)负责组织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6)对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成果推广等事项进行登记。(7)负责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的协调、调查等工作;2、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任期为三年,换届应在理事会换届后三个月内完成,可连选连任。秘书处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每届人员更换比例原则上应不超过50,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第四章联盟成员第十一条联盟成员的条件:联盟加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
f(1)拥护联盟章程,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2)必须是中国内资机构或内资控股机构,独立法人,守法经营,资信良好;(3)具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拥有参与和承担联盟有关工作的实力,致力于推动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4)各联盟成员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除项目(专题、课题)合同的约定外,联盟与联盟成员之间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第十二条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方可生效。被批准的新加入单位需签署协议方可成为正式成员,并由理事会颁发联盟成员证书。第十三条联盟成员的权利:(1)参加理事会会议,参与联盟发展重大决议和事项的讨论和表决;(2)有权就联盟应组织实施的项目、联盟的发展提出建议;(3)有权向理事长提议召开理事会;(4)对联盟技术成果的使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5)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联盟举行的各种交流、培训活动等;(6)在不影响联盟及其他成员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提出退出联盟。第十四条联盟成员的义务:(1)以推动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联盟成员共同利益,为联盟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献计献策,推进联盟建
6
f设;(2)拥护和遵守本章程,执行联盟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保守联盟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3)全力维护联盟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联盟名义从事有损联盟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4)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5)共同分担本联盟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按照联盟理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为联盟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6)加大对自身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