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法庭秩序妨害诉讼行为种类妨害诉讼进程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的适用条件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拘留和罚款训诫责令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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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条件
基本内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起诉与受理
基本含义一事不再理: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两种情形4受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
受理普通程序
撤诉主体撤诉申请撤诉视为撤诉二审中撤诉缺席判决按缺席判决处理的几种情形延期审理民事诉讼法132条审理障碍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136条诉讼终结民事诉讼法137条判决书内容判决和裁判裁定的适用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第一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的简单民事案件当事人协议适用简易程序5起诉时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的6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换简易程序的裁判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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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两种情形:1、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2、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5当事人有选择简易程序的权利。《规定》第2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这一条是本次司法解释中关于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最明确的界定,是对于此问题在立法中的首次规定。该考点可考性较强,复习时注意掌握。6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受普通程序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方式和期限的限制。北京万国法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6页7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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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判决(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除外)可以上诉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范围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涉外的判决、裁定30日
二审程序
仅限于对上诉请求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二审r